電梯新檢規檢驗時間確定,總局回復了!
發布者:管理員 發布日期:2024-04-02 17:06 瀏覽次數:
以下為正文: 問:新檢規檢驗時間確定 根據最新檢規TSG 7001-2023中要求,定期檢驗以最近一次監督檢驗定期合格日期所在月份為基準確定,在實際檢驗中難免出現定期檢驗月份與監督檢驗報告差距過大的情況,例如有監督檢驗報告,報告時間2017年6月,按新檢規確定的檢驗時間應為2024年6月,但上次定期檢驗時間為2023年1月,現在2024年1月之前報告到期,這種情況如何確定檢驗時間?是否需要提前進行定期檢驗?如果要檢,之后是按照最近的定期報告檢驗時間確定下次檢驗時間,還是6月份再次按照新檢規進行定期檢驗? 總局回復: 謝謝您的提問!一是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電梯自行檢測規則>的公告》(2023年第14號),對于定期檢驗和自行檢測,各地結合本地區檢驗檢測改革試點方案,合理選擇相應檢驗、檢測規則實施相關工作。過渡期內,具體實施要求(含相關檢驗檢測周期的切換等),請咨詢設備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二是根據您的描述,可以結合使用單位前期電梯檢驗情況,將該臺電梯2024年的定檢日期確定為2024年1月;后續年份按照新版檢規的周期要求進行定期檢驗和自行檢測。 文章來源:公眾號《電梯》,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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