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對執業公示不知情!檢測公司要承擔責任嗎?
發布者:管理員 發布日期:2024-02-18 14:41 瀏覽次數:
奇葩的事情發生了,李某的證中城綠脈(湖北)檢測有限公司在2023年6月29日執業公示,2023年10月24日,中城綠脈(湖北)檢測有限公司以“解除勞動關系”為由為李某辦理了執業公示注銷手續。
中城綠脈(湖北)檢測有限公司持有電梯檢測資質(2021年12月6日取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機械機構資質許可等資質。 檢測行業如果不好好管控,后面只會走電梯維保的老路,不信,走著瞧。 文章來源:公眾號《電梯》,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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