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于電梯井道下方空間的疑問
根據井道下方空間的防護B”。檢驗內容與要求修改為:“如果井道下方有人能夠到達的空間,應當將對重緩沖器安裝于(或者平衡重運行區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或者在對重(平衡重)上裝設安全鉗”
現場情況是電梯底坑在一層,井道下方有負一層和負二層,按照檢規要求已經在緩沖器底部的負一層安裝了延伸到堅固地面(力不小于5KN/㎡的要求)的實心樁墩,負一層地面也達到荷載要求并且增加實心樁墩,那么負二層是否還需要架設實心墩?
另外第二個問題《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TSG T7001—2009,2017年第2次修改)第3號修改單中的附件E;將3.16項的檢驗內容與要求調整為:“如果井道下方有人能夠到達的空間,應當在對重(平衡重)上裝設安全鉗”;此修改單提出的變更只是針對斜行電梯還是垂直電梯也同樣適用?現場檢驗人員要求我們在垂直電梯上必須增加對重安全鉗,是否合理(現場井道下方已經安裝了實心樁墩)
總局回復:一是《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TSG T7001—2009,含第1、2號修改單)第3.16項已明確,“如果井道下方有人能夠到達的空間,應當將對重緩沖器安裝于(或者平衡重運行區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或者在對重(平衡重)上裝設安全鉗”;二是《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TSG T7001—2009)第3號修改單中的附件E已明確為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中的斜行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專項要求。
02
問:電梯檢驗檢測人員公示與企業自行檢測試點關聯
根據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的第一批電梯按需維保和自行檢測試點企業名單的通知中,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為唯一一家自行檢測試點企業。可根據總局56號文件,電梯使用、維保單位開展電梯檢測要求中對人員描述:持有電梯檢驗員或者檢驗師資格證的人員至少8名,且需要在“全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公示與查詢系統”辦理執業公示手續,且執業單位為所在的使用、維保單位。但根據查詢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公示與查詢系統,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無論是總公司還是北京分公司,一個人員也沒查到,這是否滿足自行檢測條件?謝謝!
總局回復:感謝您反映的情況,相關問題您可向發文單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咨詢。
PS:前面我們刊發過《上海三菱被納入電梯自行檢測試點企業》后,上海三菱電梯這個問題有好幾個電梯人問過我,我也很疑惑。為什么在“全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公示與查詢系統上查不到上海三菱電梯的檢測人員名單,這個誰知道原因?
圖片
03
問: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
總局領導好,在基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過程中發現: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批準日期為2013-01-31,有效日期2017-01-30.該作業人員于2016年11月到期前復審,但是復審中記錄注明有效期2020-11-07。作業人員證書復審后,其有效期的起算時間不應該為復審日期。而應該是第一次發證時的有效期的截至日期。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 Z601-2019中規定作業人員應在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提前一個月進行復審,并未規定復審之后,第二次證書的有效期的起算時間?是否能以復審日期作為該證書有效的起算時間?謝謝
總局回復:有效期的起算日期為發證日期,換證時,一般應以原證書到期日期為新證書有效起始日期。以復審日期作為新證書有效起始日期的,應當收回原證書,防止申請人同時持有2本有效證書的情況。
04
問: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資質
總局領導您好!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資質從何時算起?是檢驗證書上的發證日期?還是執業注冊后才有資質?還是有其他日期?
總局回復:從發證日期起算。
05
問:關于2021年1月以后新系統特種設備檢驗資格許可“專業培訓經歷證明”的問題
在2021年1月以后,特種設備檢驗資格許可更換了新版系統,在新系統中,需要進行檢驗、檢測人員認定申請填報。在填報中,其中有一項需要上傳“專業培訓經歷證明”原件。請問該原件如何獲取?在哪里可以得到該證明原件。請給出具體的操作流程和詳細說明。謝謝了!
總局回復:按照相關的考核規則要求參加相關專業培訓,將培訓組織機構頒發的經歷掃描上傳即可。
06
問:行政許可報名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許可系統無法登錄,什么時間可以申請報名
總局回復:目前您可從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登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選擇“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系統”后申請。
07
問:網上辦理申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換證遇到問題
我公司所持質檢總局頒發的電梯制造A級許可證(2021年8月14日到期)和四川省技監局頒發的電梯安裝、改造、維修A級許可證(2021年7月26日到期)。
按規定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 6 個月以前向發證機關提出許可證換證申請。現在離提前6個月的要求,時間還剩13天。
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系統”完成法人用戶注冊、登錄后,當進入到“我要辦-詳情頁”選擇“生產企業許可申請填報”的“直接辦理”,在出現的“單位許可申請”頁面選擇“我單位已取得行政許可證書”并點擊進入,但顯示“沒有找到匹配的記錄”。到此,無法進行換證申請的下一步操作。
請問該怎么辦?
總局回復:您好,目前四川省行政審批暫未使用總局開發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系統,相關許可申請您可登陸四川省的政務服務平臺申請。
08
問:電梯檢驗員證件丟失如何補證
2019年考的電梯檢驗員證件丟失如何補證,特別著急,麻煩告知。
總局回復:您好,請與我局特種設備許可辦公室聯系咨詢(010-59068675)。
09
問: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A/A3證
有幾個問題:
1、已取得A3證的最早可以在到期前幾個月開始進行復審,更換為A證?
2、A證可以在什么網可以查詢?
3、丟失補辦需要什么資料?去什么部門登記補辦?
總局回復:證書復審要求請查詢《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或咨詢當地發證機關,證書信息可在“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查看。證書丟失補辦工作可向您證書的發證部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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