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新規6月1日實施,你關心的問題總局這樣回復!(七)
1、問:電梯修理需要原制造單位授權委托的咨詢
修理2003年6月1日前的電梯需要原電梯制造單位授權委托嗎?
總局回復: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電梯的修理,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如果是2014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電梯,參照《特種設備安全法釋義》,可以按以往的工作方式進行。
2019年1月28日貴局下發了關于調整《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的通知并于2019年6月1日后實施,我公司現咨詢如下問題:
總局回復:1.屬于一般修理;2.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 3、問:電梯試安裝
附件G G1.8條試安裝垂直電梯(扶梯)樣機“應當安裝在申請單位自有或者委托其安裝制造單位的試驗井道(場地)內。
總局回復:試安裝樣機不需要監督檢驗。 剛看了總局回復說,在評審時會把社保納入。其實,以前評審時,也有提供社保的要求,可是在實際評審現場,都只看復印件,而復印件太很做假了,隨便PS一下,就可以過關了,都是中介公司在操辦,評審專家在現場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要解決這個問題實際上很簡單,在評審現場,按申請級別人員要求,例如B級,要求10個以上的技術人員,那就要求這10個人到現場,并且每個人都有操作證,提供的社保證明要是從社保局內網上下載的社保證明,上面有紅色的電子簽章,社保局免費隨時為每個企業提供,或者先直接到社保局去調取公司繳納社保的情況。為了杜絕做假,在評審現場的10個人要有連續6個月以上的社保證明,不能是一次性購買6個月的社保,否則就是假的。作為我們縣一級的監察機構,沒有辦法控制亂辦資質的現象,其實,也是上級單位亂批資質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市場混亂。借此次改革,希望今后嚴格評審,公平公正評審。不然,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國家專門打假部門,一旦讓媒體和公眾知道原來電梯資質如此簡單就能辦理,會引起軒然大波!其實,現在上面的政策是好的,可是到地方了,就瞎搞。因為,現在的生活中,電梯太重要了,請總局領導重視!
總局回復:感謝您的建議。 5、問:TSG 07-2019對電梯安裝單位檢測儀器要求
TSG 07-2019對電梯安裝單位檢測儀器要求有些疑問,盼復!
總局回復:1.可以是滿足量程的可檢測交直流電壓和交直流電流的鉗形萬用表;2. “溫度及溫升測量儀器”是能測量105K溫升,測量溫度不低于150℃的紅外溫度計、點溫計等,用于現場調試、檢查或診斷驅動主機制動器、減速箱等電梯部件溫升用;3.不可以用拉力計代替;4.沒有數量要求,但應滿足作業需要。 6、問:關于電梯復審換證問題
您好。我是廣東省的一家有電梯安裝修理許可證的單位,原許可證在9月份到期,安裝了大量的客梯、貨梯、扶梯、雜物梯等各種類型的電梯,由于技術人員變動較大,耽誤了申報時間,趕不及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提出換證申請,被發證機關受理為首次申請。 總局回復:可以。
在實施電梯安裝驗收檢驗時,當地技監局提出,提供的整機型式試驗報告中記載的各部件型號,需要與報驗電梯的產品合格證中記載的部品型號完全相同。
總局回復:設備應與相應整機型式試驗證書中配置表內容一致。 8、問:電梯產品合格證是否需要記載IC相關信息 在進行電梯安裝驗收時,當地技監局要求整機產品合格證必須記載IC的型號及編號,查詢了檢規的要求內容,沒有相關記載,請問IC的型號及編號是否必須體現在整機產品合格證中。
總局回復:安全技術規范未作規定;如整機出廠時帶有IC卡系統,宜在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中標明相關數據。 我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在該系統上咨詢關于2019年6月1日前已完成電梯試安裝未進行鑒定評審事宜,貴局2019年6月13日回復“近期將予以研究,統一明確相關要求”,不知道何時可以研究完成,統一明確相關要求,因我公司急于辦理電梯安裝許可證書,望貴局盡快研究,統一明確要求,謝謝
總局回復:根據方便行政許可相對人的原則,可以認定試安裝樣機有效;省局將按照實施意見辦理。 10、問:電梯安裝監督檢驗時的銘牌材質問題 在進行電梯安裝監督檢驗時技監局提出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的銘牌必須為金屬材質,是否合理; 總局回復:安全技術規范對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的銘牌材質未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