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自動扶梯質量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的
七月十九日,國家質檢總局下發了[2012]43號文件——《關于加強自動扶梯質量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該通知通報了2012年5月2日和2012年7月7日分別發生在深圳和北京的兩起自動扶梯質量事故,事故均是由于主驅動鏈脫落或斷鏈造成,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質檢總局要求各電梯制造和維保單位要認真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工作,根據《通知》精神,我公司特要求自動扶梯制造和安裝維保部門積極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自動扶梯質量安全風險排查專項整治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檢查和整改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9月1日;
二、檢查和整改內容
請安裝工程公司、各維保工作站、代理商根據《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和公司下發的《自動扶梯使用維護說明書》的有關要求開展檢查和整改工作,重點檢查自動扶梯驅動主機和鏈輪等部件固定情況,主驅動鏈完好情況、附加制動器等安全裝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等,發現問題要立即停止運行,及時整改,絕不允許帶病運行。
請吳江分公司從自動扶梯的設計方面進行梳理與排查,重點檢查驅動主機和鏈輪等部件連接固定的可靠性、維護可操作性,以及附加制動器等安全裝置可靠性和有效性等。對發現的問題,應主動采取措施,妥善處理,消除隱患。
請安裝工程公司和管理部分別將本有關要求通知到各代理商和維保工作站,根據上述要求及時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改正,檢查整治工作結束后收集在檢查工作中碰到的問題統一報品質部。對在市局、省局和國家局監督抽查階段發現的問題,公司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亞洲富士長林電梯公司品質部
20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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